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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全面禁止吸食電子煙,違者最高罰1萬
  • 不得販售電子煙,違者將被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 危險毒駕零容忍,安全不妥協。
  •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 ,違者最高罰25萬
  • 電子煙易被添加毒品 ,且無法戒菸
  • 一杯酒不上路、平安回家路。
  • 合法考照再上路,守護行車安全。
  • 騎車不競速,保持安全距離。
  • 出國返台禁止攜帶加熱菸 ,違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 加熱菸及電子煙皆無法「戒菸」,戒菸請撥打 0800-636363
  • 落實巡、倒、清、刷,一同預防登革熱。
  • 喝酒傷身,罹癌風險高
  • 檳榔是一級致癌物有害他人切勿嚼食
  • 穿越馬路先抬頭,不做低頭族。
  • 每日清除積水容器,杜絕病媒蚊孳生。
  • 有疑似登革熱症狀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史、活動史。
  • 大車轉彎有死角,遠離內輪差。
  • 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 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您的消費權益。
研習 kuo - 訓導組 | 2026-05-07 | 點閱數: 53

說明:
一、研習活動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按報名時間依序錄取(上限100名)。
(二)時間:115年7月30、31日(星期四、五)。
(三)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習及活動資訊網註冊帳號,並進行研習報名,網址: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ysform/wFrmGoogle.aspx)。
(五)報名時間:115年6月15日(星期一)起至6月30日(星期二)止。
(六)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予10小時之教師研習時數。

二、檢附研習計畫1份,本案參與人員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三、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國家教育研究院郭先生,聯絡電話02-7740-7979;電子郵件:ylnq@mail.naer.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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ㄨㄤ ˋ ㄧㄤ ˊ ㄒㄧㄥ    ㄊㄢ ˋ
比喻因能力不足而自嘆不如或感到無可奈何。與「無可奈何」義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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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說好話,心想好意,身行好事,腳走好路。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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