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協助本市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行政及教學人員於證書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俾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境教育工作,相關條件及規範請參閱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二、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115年8月3日(星期一) 上午8時50分至12時。
(二)研習地點:保生國小視聽教室(桃園市觀音區仁愛路2段521號)。
(三)研習人數:本市高中、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共30人。
(四)報名方式:自即日開始報名至115年7月15日止,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開課單位:保生國小)。
三、本案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四、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核發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時數3小時。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保生國小教務處訓導組長徐芳玉,電話:4732054分機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