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鼓勵青少年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作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自115年起,文化禮金發放對象為13至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
二、有關文化禮金領用方式如下:
(一)誰可以領:凡出生日期在民國93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等,皆可領取1,200點文化禮金。
(二)怎麼領取:手機下載「文化幣」APP,輸入手機、密碼及e-mai完成註冊後點選文化禮金,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健保卡號、出生日期、居住地及戶籍地,16-22歲新增輸入「領補換類別」及「發證日期」,通過驗證即可領取使用。
(三)如何使用: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至全國超過1萬個藝文消費點進行消費折抵。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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